有理式與有理方程式

有理式相除

有理式相除重新用上了分數運算裡最古老的竅門:除以一個分數,就把它倒過來再相乘。從前你寫 2/3 ÷ 4/5 = 2/3 · 5/4,現在你寫 P/Q ÷ R/S = P/Q · S/R。「顛倒相乘」對多項式分式的作用,與對數字完全一樣。

所以步驟是:取除式(第二個表達式)的倒數,把除法改成乘法,然後照乘法那樣進行——因式分解、約分、化簡。那一次「顛倒」是唯一的新想法;它之後的一切你都已經會了。

這裡還有一個額外的限制要注意。因為你在除以 R/S,所以表達式 R 也不能為零——否則在顛倒之前你就已經在除以零了。因此除法會引入一些限制,它們不是來自寫出來的分母,而是來自除式的分子。

((x + 3)/x) ÷ ((x + 3)/(x − 1)) = ((x + 3)/x) · ((x − 1)/(x + 3)) = (x − 1)/x;限制 x ≠ 0、x ≠ 1、x ≠ −3。

把除式倒過來,再照常相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