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與應收賬款

直接核銷法(direct write-off method)

想像你只有在徹底對一個客戶死心時,才承認他什麼都不欠你了——你把他的名字劃掉,嘆口氣,認定這筆錢沒了。你不會事先去猜可能有多少客戶會讓你失望;你只是在每一個具體的客戶明顯永遠不付錢時才作出反應。這種「走著瞧」的做法就是直接核銷法。

在直接核銷法下,公司不對未來的壞賬做任何估計。相反,當某個具體帳戶被判定收不回時,它就在那一刻記錄壞賬費用並移除那筆具體的應收賬款。如果一筆開給已破產客戶的 3,000 發票在三月被認定一文不值,公司就在三月記錄 3,000 的壞賬費用,並抹去那 3,000 的應收賬款。完全沒有準備帳戶——損失只在一個真實、已識別的帳戶「死亡」時才確認。

這種方法簡單,在稅務上以及在壞賬罕見且金額不重要的微型企業裡是可以接受的。但它有兩個實實在在的缺陷,使它無法用於正式的財務報告。第一,它違背配比原則:費用往往落在比引起它的銷售更晚的期間,扭曲了兩個期間的利潤。第二,在此期間它高估了應收賬款,因為沒有準備把它們減到真正可收回的水平。出於這些原因,公認會計原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一般要求改用備抵法,除非金額不重要。

一位小園藝承包商在十月做了一筆 1,200 的活兒,卻從未設立任何準備。到二月客戶消失、債務無望,承包商才在此時記錄 1,200 的壞賬費用——比收入晚了四個月,落在另一個期間。

損失只在某個具體帳戶「死亡」時才記錄——往往比銷售晚一個期間。

它在所得稅上以及對金額不重要的情形是允許的,但公認會計原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不接受它用於財務報表,因為它破壞配比並高估應收賬款。

又稱
direct write off直接转销法直接轉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