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競爭市場(contestable market)
可競爭市場把慣常的教訓倒了過來:它說,真正約束一家廠商的,不是它今天有多少對手,而是明天對手出現得有多容易。競爭的威脅——哪怕來自一家尚不存在的廠商——也能逼一個唯一賣家表現得彷彿身邊對手如雲:定公道的價、維持高效率——因為它若不這樣,新來者就會俯衝進來、搶走顧客,再在在位者還來不及反應之前一閃而出。這是一種「把價開得誠實些,否則有人會來吃掉你的午飯」的經濟學。
這套理論由威廉·鮑莫爾及其同事在1980年代提出,繫於一個關鍵條件:進入無成本,尤其是退出無成本——沒有沉沒成本。倘若一個準對手能廉價地進入一個市場、把一個養肥了的在位者壓下去、快快賺上一筆,再不虧本地離開,那麼哪怕一個市場裡只有一家廠商,它的行為也能完全像處在競爭之中。經典的例子是一條航線:飛機是一項可移動的資產,所以原則上,一個對手可以飛進來、在那條在位者要價過高的航線上競爭,一旦情況變糟,再把飛機飛往別處。這有時被稱作「打了就跑」式的進入。其激進的含義是:市場結構(有多少家廠商)可能遠不如可競爭性(那扇門開得有多大)來得要緊;一個完全可競爭的壟斷者,會收取競爭性的價格、只賺正常利潤,因為那無處不在的進入威脅,把它宰客的念頭給嚇退了。
可競爭性理論重塑了競爭政策:它提示監管者,與其去數廠商的數目,不如多去拆除進入與退出的壁壘,好讓哪怕是集中的市場也保持其最佳表現。但經濟學家對它的局限直言不諱。真正無成本、沒有沉沒成本的退出十分罕見——大多數真實的進入都需要你無法完全收回的投資,而在位者又能迅速反擊(對手一露面就把價砍下去,它一逃就又抬上來),這就鈍化了「打了就跑」的威脅。所以純粹的可競爭性是一種理想化,正如完全競爭一樣——它是一把有用的標尺、也是對政策的一種真實影響,卻很少被完整地滿足。
一條賺錢航線上唯一的航空公司,仍可能把票價壓得不高——只要它知道對手能很快租來一架飛機、飛同一條航線。讓它老實的,是進入的可能性本身,而非對手的現身。
在可競爭市場裡,進入的「威脅」幹了別處由實實在在的競爭者所幹的活。
完全的可競爭性需要無成本的退出(沒有沉沒成本)——這是一個苛刻而罕見的條件。批評者指出,沉沒成本與在位者的快速反擊,使大多數真實市場遠不如理論那個乾淨版本來得可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