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場、勞動與收入分配
補償性工資差別
為什麼一名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的工人,或一名上夜班的護士,往往比在安全、舒適、白天上班崗位上做相似技能工作的人掙得多?答案的一部分是:那份不討喜的工作必須額外付錢,才有人願意接。補償性工資差別,就是為彌補一份工作中那些與錢無關的特徵(危險、不適、工時、地點)而存在的那一份額外報酬(有時是折讓)。
其邏輯通過工人的選擇運作。兩份工作可能需要同樣的技能,但若其中一份又髒、又險、又孤獨、或離家太遠,想做的人就更少。為了招到足夠的工人,那份糟糕工作的雇主必須開出更高的工資;而那些更好、更愉快的工作可以付得更少,因為人們就算少拿錢也願意做。工資的差額「補償」了條件的差別。反過來也成立:光鮮、安全或富有使命感的工作(想想一座令人嚮往的城市、一項你熱愛的事業、一個著名品牌)往往付得低於其技能本可換來的水平,因為這份美好本身就是回報的一部分。
這個概念能糾正人們對工資差距的一個常見誤讀。當你看到兩名訓練相近的工人收入不同時,差異未必是不公或技能之別——它可能是市場把工作條件計入了價格。這也是為什麼簡單地禁止危險工作或強行同工同酬可能適得其反:那份更高的報酬,也許正是說服某人接受風險的關鍵。誠實的提醒是:補償性差別只有在工人擁有真實選擇和良好信息時才乾淨地起作用;當工作稀缺、工人走投無路時,最糟的工作可能給得最少,而不是最多。
一名垃圾收集員和一名博物館講解員可能需要相近的正式訓練,但收集員往往掙得更多。這多出的報酬是對氣味、早起和體力消耗的補償性差別——講解員之所以接受更低的工資,部分原因是這份工作本身就令人愉快。
更難受的工作必須給溢價,愉快的工作可以打折扣——工資差距未必意味著不公。
補償性差別的前提是工人能夠選擇且信息充分。當工人走投無路、選擇稀少時,危險的工作可能給得最少,而非最多。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