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代數與格論
代數結構
可以把代數結構想成一堆物件,外加一份固定的「組合方式清單」,而每種組合都遵守若干寫明的規則。群、環、向量空間、格——表面上千差萬別,但每一個都不過是「一個集合 + 若干運算 + 若干公理」。泛代數正是退後一步、把它們統統放在一起研究的學科,追問哪些定理其實只是關於「群」的,哪些則是關於「任何帶滿足等式之運算的集合」的。
嚴格地說,一個代數結構(簡稱一個代數)是一個序對 (A, F),其中 A 是稱為載體(或底集)的集合,F 是 A 上一族有限元運算,即對各非負整數 n 而言的函數 f: A^n -> A,n 稱為該運算的元數(arity)。零元運算(n = 0)只是挑出一個特定元素,如群的單位元。運算符號連同其元數的清單稱為簽名;運算須滿足的等式或其他公式稱為公理。
關鍵在於,純泛代數中沒有關係符號、也沒有偏運算:一切都是處處有定義的全運算。例如體在這裡就顯得彆扭,因為求逆在 0 處無定義,所以體類並非簇(variety)。這種收窄是換取一般性的代價:堅持全運算與等式公理,便能得到橫跨群、環、格、布林代數等的、統一成立的結構性大定理(同態定理、伯克霍夫定理)。
群是代數結構 (G, ·, ^{-1}, e),含一個二元、一個一元、一個零元運算,滿足結合律、x·e = x = e·x 以及 x·x^{-1} = e = x^{-1}·x。
把逆作為顯式一元運算納入,使群成為等式類。
當心約定衝突:泛代數中「代數」指任何帶運算的集合,而別處「體上的代數」指帶雙線性乘法的向量空間。兩者相關但不是同一個概念。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