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規作圖
化圓為方(squaring the circle)
/ pi -> py /
給定一個圓,你能不能只用圓規與直尺,作出面積恰好相同的正方形?「化圓為方」這個說法甚至進入了日常語言,成為「不可能任務」的代名詞——而這個名聲在數學上是名副其實的。人們從古代追到 1882 年,它才終於被了結,靠的不是幾何,而是關於數 pi 的一個深刻事實。
半徑為 1 的圓面積為 pi。面積相同的正方形邊長必為 sqrt(pi),所以化圓為方等同於作出長度 sqrt(pi)——而這可行,當且僅當 pi 本身可作。可是每個可作圖數都是代數數:它滿足某個有理係數的多項式方程(事實上是次數為 2 的次方者)。但 1882 年林德曼(Lindemann)證明 pi 是超越數——它「根本」不滿足任何有理係數的多項式方程。超越數絕不可能可作,所以 sqrt(pi) 無法作出,圓無法化為方。
這是三大古典不可能問題中最深刻的一個。三等分與倍立方敗在「次數為 3」的代數障礙上;化圓為方則敗在 pi 一開始就不是代數數——一個遠為強烈的陳述,需要十九世紀的分析學才證得出來。不可能性,再一次,只針對古典工具:用其他曲線或儀器可以造出等於 pi 的長度。而近似很容易——你能讓正方形面積要多接近圓就多接近——但「精確」的古典作圖則被證明力所不及。
單位圓面積為 pi;等面積正方形邊長為 sqrt(pi)。林德曼(1882)證明 pi 是超越數,不滿足任何有理係數多項式。既然每個可作圖數都是代數數,pi 與 sqrt(pi) 都不可作——圓無法化為方。
因為 pi 是超越數,沒有任何精確的尺規正方形能與圓的面積相等。
近似的化圓為方存在,而且要多準有多準;只有「精確」作圖才不可能。證明依賴 pi 是超越數(林德曼,1882)——這比扼殺三等分與倍立方的「次數為 3」障礙更強的事實。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