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与责任准备金
未来法与过去法准备金(prospective vs retrospective reserves)
要弄清一张保单到现在应该积累了多少钱,有两条天然的路径。你可以向前看,问“撇开我仍将收取的保费,我未来还欠多少利益?”;也可以向后看,问“我到目前为止收进了多少、按利息滚存,再减去我已经赔付出去的部分?”。这就是未来法(前瞻法)与过去法(追溯法)准备金——同一笔准备金,分别从未来和从过去去看。
准确地说,未来法准备金等于未来利益的现值减去未来净保费的现值(一种向前看的义务)。过去法准备金等于过去净保费的累积值减去过去利益的累积成本,全部按利息滚存并对仍存活的人做调整(即这一群体过去缴款的累积值,摊到每个存活者身上)。一条基础定理指出——只要两种计算用完全相同的死亡率、利息和保费基础,且保费是按等价原则设定的——两者在每一个期次都给出完全相同的答案。
这种等价不只是个趣闻。它给了精算师通向同一个数字的两条独立路径,是一种强有力的检错手段;它还让你针对某款产品选用更简便的那条(对于未来已知的利益,前瞻法通常更简单;当保费和过去经验容易累积时,追溯法很方便)。要注意的是:一旦你中途改变基础,两者就不再相等——例如用与定价不同的利率来提取准备金——所以等价是一致基础的性质,而非自然法则。
未来法:“我未来还欠价值 4 万元的利益,但还会收到价值 2.5 万元的保费,所以我必须持有 1.5 万元。”过去法:“我已收取的保费,连同利息与生存调整,在扣除过去身故成本后累积到 1.5 万元。”同一基础,同样是 1.5 万元。
向前看与向后看给出相同的准备金——当基础一致时。
未来法 = 过去法这一恒等式,只有当两者都使用相同的死亡率、利息和等价原则保费时才成立。中途改变基础,两者就会背离。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