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
配比原则(matching principle)
/ MATCH-ing PRIN-suh-pul /
假设一家花店周一买进 1,000 的玫瑰,周五全部卖掉。它到底是在什么时候“付出”了成本?常识告诉我们,成本应该和销售放在一起——你真正失去玫瑰,是在你靠它们赚到钱的那一刻。把成本记在周一、把销售记在周五,会让周一看起来糟透了、周五看起来好得不真实。配比原则就是那条把成本和它帮助促成的销售对齐起来的规则。
准确地说,配比原则主张:费用应当在与其帮助产生的收入相同的期间内确认。当一笔成本能直接与一笔销售挂钩时——比如销货成本与那笔销售的收入挂钩——它们一起列报。当一笔成本无法与某一笔具体的销售挂钩时,就把它分摊到它带来好处的各个期间(比如把一台机器在其使用年限内折旧),或者在发生时确认(比如按月计的房租)。所以,如果十二月的销售用的是十一月买进的存货,那么这批存货的成本就成为十二月的费用,与十二月的收入相配比。
配比原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正是它让利润表成为对业绩的公平衡量,而不是一笔笔付款的随意累加。它是权责发生制的基石之一,与收入确认携手并进。没有它,利润会随着账单恰好在何时被支付而剧烈摆动。诚实的提醒是:配比常常需要估计——一台机器能用多久、有多少产品会被退回——所以利润表反映的是审慎的判断,而非完美的确定。
一家手机厂商在一月支付了十二月卖出手机的销售提成;按配比原则,这笔提成是十二月的费用,与十二月的销售收入一起记录,而不是记在一月。
成本跟随它帮助促成的销售,无论它何时被支付。
配比依赖于估计(使用年限、预期退货、坏账),所以它提升了公平性,却无法让利润表做到绝对精确。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