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序列与级数
极限交换
分析学中极大一部分内容,归结为一个看似无害的问题:你能否交换两个极限运算的次序?先取极限再积分,还是先积分再取极限?先取极限再求导?先求和再取极限?答案是“有时可以”,而本领域几乎每条主要定理,实质上都是在给定假设下许可某一特定交换的执照。
其抽象形式是二重极限。给定 a_{m,n},两个累次极限 lim_m (lim_n a_{m,n}) 与 lim_n (lim_m a_{m,n}) 未必相等。函数版本:lim_{x->a} (lim_n f_n(x)) 与 lim_n (lim_{x->a} f_n(x)) 之对比。当 f_n 一致收敛到 f 且每个 f_n 在 a 处连续时,二者相等——这种相等正是一致极限定理。逐项积分是 lim_n 与积分的交换;逐项微分是 lim_n 与 d/dx 的交换。
诚实的实情是:极限一般并不可交换,而反例正是本课题的核心。分析这门学问,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编目那些充分条件——一致收敛、单调性(迪尼定理、单调收敛定理)、控制(控制收敛定理)——每一个都为你换来一次合法的交换。拿不准时,没有定理撑腰就绝不交换两个极限。
令 a_{m,n} = m/(m + n)。则对每个 m 有 lim_n a_{m,n} = 0,故 lim_m (lim_n a_{m,n}) = 0。但对每个 n 有 lim_m a_{m,n} = 1,故 lim_n (lim_m a_{m,n}) = 1。两个累次极限给出 0 与 1——这里交换次序根本是错的,没有任何一致性来挽救它。
m/(m+n) 的累次极限:一种次序得 0,另一种得 1。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