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降解与有效期
失效日期
失效日期是印在药品上的日历日期,过此日期后就不应再使用——它是把有效期翻译成一个能一眼看懂的具体日子,标在包装正面。它是生产商为产品担保的截止日期,仅到此为止。
它由生产日期加上批准的有效期算得,然后通常向下取整到某个月的月末(所以失效期标为06/2027意味着该产品到2027年6月30日为止都没问题)。它的前提是产品一直在原包装中未开封、并在标示贮存条件下保存;处理不当会使产品在此日期之前就已不合格。
过期药品并非一到午夜钟声就变得危险;这个日期标记的是:超过此点后,生产商不再保证完整的药效和质量,且降解产物可能超出限度。对大多数口服固体药物而言,过期后的主要风险是药效逐渐损失,但某些产品(尤其是某些抗生素和生物制品,以及任何无菌制剂)一旦过期就应视为确实不可靠。
一个值得强调的提醒:开封往往会用一个短得多的启用后日期或开封后使用期限取代印刷的失效日期——例如一瓶复溶后的抗生素混悬剂冷藏下仅可用7至14天,而不论瓶身上印刷的失效期有多长远。
一瓶硝酸甘油舌下片可能标有两年的失效日期,但一旦开封,药片会在数周内因升华而损失药效,因此建议患者在首次开封后数月就丢弃并更换药瓶——起作用的是启用后期限,而非印刷的失效日期。
印刷失效期与启用后期限:硝酸甘油说明了开封为何能改变一切。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