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集合与证明的语言

等价关系

等价关系是一种把集合中某些元素宣布为“就当前目的而言相同”的方式,其行为如同真正的相等。它是满足三条公理的关系 ~:自反性(每个 x ~ x)、对称性(若 x ~ y 则 y ~ x)以及传递性(若 x ~ y 且 y ~ z 则 x ~ z)。日常的相同——同一天生日、同一个国家——恰好服从这三条规则。

其收益在于划分。集合 A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把 A 切成互不相交、非空的等价类,其中 x 的类是所有与 x 等价的元素之集。每个元素恰落在一个类中,而两元素等价当且仅当它们同属一个类。划分与等价关系是同一结构的两个视角——给定其一,便可重建另一个。

这是通过“粘合”构造新对象的标准机制。有理数是整数对的等价类,当 ad = bc 时 (a, b) ~ (c, d);实数可构造为有理柯西序列的等价类(两序列等价当其差趋于 0);模 n 的剩余类是整数的等价类。每当你“在某种等同意义下”定义某物时,背后总有一个等价关系在悄然运作。

在 Z 上,“a ~ b 当且仅当 a − b 能被 3 整除”是等价关系。它的三个类是 {…,−3,0,3,…}、{…,−2,1,4,…}、{…,−1,2,5,…}——模 3 的余数 0、1、2,它们划分了 Z。

模 3 同余把整数恰好分成三类。

仅去掉一条公理就会破坏划分图景:“x ≤ y”自反、传递但不对称(它是偏序),而“|x − y| < 1”自反、对称但不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