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与残疾基础
环境因素与个人因素
两个人用着一模一样的轮椅。一个住在满是坡道、电梯、宽门和友善雇主的城镇里,每天都能去上班、逛店、见朋友。另一个住在三层楼梯之上,所在城镇没有路缘斜坡、工作也不肯调整,实际上被困在家中。相同的身体、相同的轮椅、相反的人生。改变一切的是背景,而ICF给背景设了两个专属组成部分:环境因素与个人因素。
环境因素是这个人之外、影响其功能的一切:物理世界(楼梯、坡道、地形、照明)、产品与技术(轮椅、助听器、药物)、社会世界(家人、朋友、雇主、支持服务)以及态度(偏见或接纳)。关键在于,环境因素可以是促进因素(使功能更容易)或障碍(使功能更困难),而同一样东西两者皆可——金钱有时是促进因素,缺乏时则是障碍。个人因素是个体身上、不属于健康状况本身的特征:年龄、性别、性格、教育、应对方式、人生经历、习惯、文化。ICF列出了个人因素,但由于它们在不同社会间差异极大,并未正式加以分类。
这些因素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往往是我们能最快、最便宜地改变的那部分残疾。我们也许无法修复脊髓,却能装一道坡道、改变一种态度、出资雇一名支持工作者、或调整一份工作,从而显著减少残疾。这正是织入ICF之中的残疾社会模型的核心:残疾不仅存在于人的内部,也存在于人与世界的契合之中。需要告诫的是:个人因素是双刃的——一种固执而乐观的性情能驱动康复,而抑郁或孤立则可能悄无声息地击垮最好的治疗方案。
一位轮椅使用者的办公室装了坡道和电梯(环境促进因素),并把他从仓库岗位调到文职岗位;尽管他的脊髓损伤、他的损伤都没有变化,他的残疾却大幅下降。
削减残疾最便宜的办法,往往是改变世界,而不是改变身体。
同一因素既可以是促进因素也可以是障碍。家人可以通过鼓励独立来加快康复,也可以因为事事代劳而拖慢康复;环境并非自动有益。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