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年金与保证期年金(deferred and guaranteed life annuities)
对基本生存年金做两个常见的改造,能让养老金按真实人群所需的方式运作。延期生存年金不会立刻开始支付;它先等 m 年(积累期),之后再终身支付——这正是你工作年间、退休之前养老金的样子。保证期生存年金(即「附确定期」年金)针对另一种担忧:你刚交完钱、却几乎立刻身故,结果几乎一无所获。它承诺至少在一段保证年数内(比如 10 年)持续支付,即使你早逝,在该保证期余下的时间里也会把钱付给你的遗产或受益人。
二者都通过组合你已有的积木来定价。一份 m 年延期终身期初年金,记作 m|ä_x,等于终身年金减去延期那几年的定期年金:m|ä_x = ä_x - ä_{x:m},或等价地等于 m 年纯生存保险乘以年长年龄处的年金:m|ä_x = mE_x 乘以 ä_{x+m}。一份附 n 年保证期的生存年金可拆成两块相加:一份 n 年确定期年金(无论如何都付,因为这几年是保证的)加上一份 n 年延期生存年金(真正与生命挂钩、只有活过保证期才发生的付款)。例如,附 10 年保证期的生存年金 = 10 年确定期年金 + 10|ä_x。
这些特性是退休产品设计的家常便饭,也解释了为何两份月领相同的年金会有迥然不同的价格。保证期会抬高价格(你在买掉部分「早逝即全失」的风险),而延期会拉低价格(付款被推入折现更重、生存概率更低的未来)。一个常见误解是「保证期让年金在投资意义上更安全」;它真正做的,是把价值从群体中长寿者那里转移给短寿者,代价是同样保费下更低的收入。
对 65 岁人、附 10 年保证期的生存年金 = (10 年确定期年金)+ 10|ä_65。确定期那部分无论生存与否都付;只有延期那部分才真正与生命挂钩。
保证期年金可干净地拆成「确定期年金 + 延期生存年金」。
保证期并不会让年金更划算;同样的保费下它换来的是更低的终身收入,只是把价值从群体中长寿者重新分配给短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