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資產與折舊

產量法折舊(units-of-production depreciation)

想想一台衝壓金屬零件的機器。它其實不是按日曆磨損——它是按使用磨損。如果它整年閒置,幾乎不會老化;如果它開足馬力造出幾百萬個零件,就老化得很快。所以與其不管三七二十一每年記同樣的折舊,按機器實際幹了多少活、成比例地記折舊,會顯得更公平。這種基於使用量的想法就是產量法折舊。

產量法折舊根據產出或使用量、而不是時間的流逝,來分攤資產的可折舊成本(成本減殘值)。你先算出每單位的折舊率:(成本 − 殘值)/ 資產壽命內預計的總單位數。然後每期的費用就是這個率乘以該期實際生產的單位數(或運行小時、行駛里程等)。例如,一台 90,000 的機器,殘值 10,000,預計能產 400,000 件,單位率為(90,000 − 10,000)/ 400,000 = 每件 0.20;某年生產 50,000 件,折舊便是 50,000 × 0.20 = 10,000。造得多就折舊得多,造得少就折舊得少。

這個方法在資產磨損真正跟隨其使用的場合很重要,比如車輛(按里程)、飛機(按飛行小時)、工廠機器(按件數)。它的最大優點是把費用與配比原則緊緊扣在一起——折舊隨創造收入的活動而起伏。代價是它需要可靠的使用記錄和對終身總產出的良好估計,而且每年的費用會變得忽高忽低、難以預測。和所有方法一樣,無論用得多狠,它都絕不會把資產折舊到低於殘值。

一輛卡車成本 80,000,殘值 5,000,預計能行駛 300,000 公里。折舊率 =(80,000 − 5,000)/ 300,000 = 每公里 0.25。如果今年行駛 40,000 公里,折舊 = 40,000 × 0.25 = 10,000。第二年只開 20,000 公里,折舊便只有 5,000——費用隨實際里程而變。

折舊隨資產實際被使用的程度而起落。

這個方法把費用與活動量掛鉤,但取決於對終身總產出的準確估計;如果估計偏了,單位率也跟著偏。它不適合主要隨時間老化的資產,比如建築物。

又稱
units-of-activity methodusage-based depreciation工作量法產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