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失靈與福利經濟學
總剩餘(total surplus)
想像買一張演唱會門票。你本願意出到 100 元,但它只賣 60 元——你離開時覺得自己「賺了」40 元。再想像賣家,他本來低至 40 元也願意賣,卻收到了 60 元——他也「賺了」20 元。同一筆交易讓雙方都獲益了。總剩餘就是把市場上每一位買家和每一位賣家的所有這類收益加在一起的總和。
正式地說,總剩餘 = 消費者剩餘 + 生產者剩餘。消費者剩餘是買家願意支付的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之間的差額;生產者剩餘是賣家收到的價格與他們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大致就是其成本)之間的差額。在門票的例子裡,這一筆交易的總剩餘是 40 + 20 = 60 元——僅僅因為讓兩個自願的人成交,就憑空創造了 60 元的價值。把這一切在整個市場上相加,就得到了市場所產生的總收益的貨幣度量。
總剩餘是福利經濟學的核心計分板:當它盡可能大時,結果就是「有效率的」;而無謂損失就是當市場產量過少或過多時憑空消失的那塊剩餘。它很有力,卻也有局限——無論收益歸誰,它都把一塊錢算作同樣多;除非我們專門加進去,否則它會忽略對旁觀者的影響;而且它只能捕捉那些能用貨幣表達的收益。所以更大的總剩餘意味著創造了更多財富,卻不一定意味著更公平或更幸福的社會。
在農貿市場上,十位顧客各自對一籃蘋果的估值都高於 5 元的售價、且各不相同,而賣家的成本低於 5 元。把每位顧客佔到的便宜加上賣家的利潤空間相加,這個總和就是當天蘋果市場所創造的總剩餘。
買家的收益加上賣家的收益,全部相加。
總剩餘對每一塊錢的收益一視同仁,不論它歸誰,所以「最大化剩餘」關乎蛋糕的大小,從不關乎它如何切分。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