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你有沒有買過一樣東西,心裡想著「這價錢我多花點也願意」?那一點佔了便宜的暗喜,在經濟學裡有個名字:消費者剩餘。它是「你為某物願意付的最高價」與「你實際付出的價格」之間的差。如果一張演唱會門票你本願出30塊、卻以20塊買到,你便帶走了10塊的消費者剩餘——你得到了、卻不必交出去的價值。
把市場裡所有買家的這一差額加起來,就得到總消費者剩餘——它衡量的是,「能以現行價格成交」這件事,讓整群買家以錢來計、榨取出了多少好處。在供給與需求圖上,它有個工整的家:就是需求曲線之下、價格線之上的那塊面積。為什麼是這個形狀?因為需求曲線描出了每位買家的支付意願,從最熱切的(高處)到最冷淡的(貼近價格的低處),而價格線以上的每個人,都把那段差額當作剩餘拿走。熱切的買家拿得多;那位「價格再高一點點就不買」的邊際買家,幾乎一無所得。
消費者剩餘,是經濟學家衡量「交易所得」與「市場所創造的福祉」的一半(另一半是生產者剩餘;兩者合起來是總剩餘)。它是評判政策的分析骨架:價格上限、稅收、或壟斷,都可以用它們創造或摧毀了多少消費者剩餘來評估。誠實的提醒值得說清:剩餘是以錢來計的,所以億萬富翁的一塊錢剩餘,與窮光蛋的一塊錢算得一樣,這就繞開了公平;而支付意願,部分上就是支付能力的一種度量,所以這個指標悄悄偏向錢包更鼓的人。它捕捉的是效率,而非公正。
十個人願為一個三明治分別出9、8、7……直到1塊錢,而它現在標價4塊。買下它的那六個人,各自把4塊以上的差額收進口袋——5、4、3、2、1、0塊——合起來是15塊的消費者剩餘,由他們分享。
每位買家在價格之上所得的好處,加總起來——需求線之下、價格之上的那個三角形。
消費者剩餘衡量的是金錢價值,所以它把「富人的一塊錢」和「窮人的一塊錢」當作相等。這讓它成為一把乾淨的效率尺子,卻是一把糟糕的公平尺子——一項政策可以抬高總剩餘,同時卻讓弱勢者的處境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