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不整與傳導障礙
心搏過速
心搏過速指心率過快——按慣例,靜息成人每分鐘超過 100 次。與其緩慢的對應情形一樣,它是一項發現而非單一疾病;視情況而定,飛奔的心跳既可能完全合理,也可能是一種警示。
心臟往往只是在盡職:運動、發熱、恐懼、疼痛、脫水或貧血,都會使正常心臟跳得更快以輸送更多氧氣。這種由天然起搏點驅動的「竇性心搏過速」,是對需求的反應,而非線路的故障。此時的對策是治療潛在病因,而非心率本身。
當心臟電傳導系統異常放電時——如心房顫動、室上性心搏過速或室性心搏過速——心搏過速才成為首要問題。臨床醫生通過節律是規則還是不規則、以及 QRS 波群是窄(室上性)還是寬(多為室性)來加以區分,因為這一區別決定了處理的緊迫性與方式。
一位體溫 39 °C 的患者心率為 120;正確的處理不是心臟藥物,而是退熱與補液,之後心率便自行平復。
竇性心搏過速通常是其他問題的症狀,應從根源處理。
面對任何心搏過速,首要問題是判斷它是竇性心搏過速(身體所需的反應)還是真正的心律不整。盲目減慢一個恰當的代償性心率可能造成傷害。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