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相對論
狹義相對論的兩條公設
1905 年,愛因斯坦把物理學重建在僅僅兩條樸素的假設之上。第一條是相對性原理:對所有作勻速運動的人來說,物理定律完全相同;沒有哪個慣性觀察者能宣稱自己才是「真正」靜止的那一個。第二條說:真空中的光速對每一位這樣的觀察者都取同一個數值,無論光源或觀察者如何運動。
第二條公設才是驚世駭俗的一條。常識告訴我們,如果你去追一束光,應當能稍微追近一點,從而測得它相對你走得慢些。愛因斯坦卻堅持:你測到的光速永遠不變,約為每秒三十萬公里。為了讓這一個事實成立,我們關於絕對時間和絕對距離的舊觀念,就不得不讓步。
狹義相對論中其餘的一切,都作為邏輯推論從這兩句話裡流淌出來。運動的鐘變慢、運動的尺縮短、人們對「哪些事件同時發生」各執一詞,以及質量與能量之間那個著名的聯繫,都從中傾瀉而出。這套理論並不是一堆稀奇古怪效應的雜燴,而是從兩條看似無害的前提出發的一條嚴密推理鏈。
想像兩位旅行者在深空中彼此擦肩而過,各自帶著完全相同的儀器。無論用光還是別的什麼,誰也做不出任何實驗來判定是誰在「運動」、誰在「靜止」。這種不肯賦予任何人特權立場的「平等」態度,加上光速頑固的恆定,就是整座大廈的全部地基。
(1) laws of physics same in all inertial frames; (2) c = constant for all inertial observers
兩條公設:相對性原理,以及光速的不變性。
這兩條公設適用於慣性(不加速)參考系。把相對論推廣到加速與引力,需要愛因斯坦後來的廣義理論。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