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與銷貨成本
購貨折扣(purchase discounts)
想像一個供應商遞給你一張帳單,卻說:「十天內付款我讓 2%;否則全額三十天內付清。」提早付款,讓你因為更早把現金交到供應商手裡而獲得一點回報。從買方角度看,這點回報就是購貨折扣。
購貨折扣是買方為盡快結清帳單而獲得的存貨價格減讓,按寫成「2/10, n/30」的信用條款提供——意思是 10 天內付款打 2% 折,否則淨額(全額)在 30 天內付清。在一張 10,000 的發票上,10 天內付款省 200,所以你只匯 9,800。會計把這筆節省當作存貨成本(或購貨)的減少,因為你確實為取得貨物少付了錢——它不是額外收入,只是更低的成本。
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這些折扣通常很值得拿:放棄一個 2/10, n/30 的折扣去多佔用那 20 天的現金,等於為那段短暫的拖延支付一個很高的實際年利率(約 37%),所以經營良好的企業幾乎總是提早付款。注意,買方的購貨折扣是賣方銷售折扣的鏡像——同一筆交易、相反兩方——而購貨折扣(針對提早付款)不同於商業折扣(直接從標價上打折,從不單獨記帳)。
一家店按 2/10, n/30 的條款買進 10,000 的貨。透過 10 天內付款,它拿到 2% 的折扣,只付 9,800,並把貨按扣折後的 9,800 記帳。若拖到最後付 10,000,實際上等於為多佔用 20 天的賒帳付了 200。
在折扣期內付款,存貨成本就按所取折扣下降。
購貨折扣(提早付款)不同於商業折扣(直接從標價上打折)。商業折扣從不單獨記帳——只記淨價——而購貨折扣會減少所記的存貨或購貨。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