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後癲癇發作
腦損傷會留下疤痕,而帶疤、受刺激的腦組織有時會亂放電。受傷的那一片皮層,可能不再有序地發送電訊號,而是突然以一陣混亂的爆發放電並擴散開來,產生一次癲癇發作——突然的抽搐、發愣的凝視,或感覺與意識的奇怪紊亂。在一次嚴重的頭部受傷之後,這是一個真實而公認的風險,處理它是TBI照護中常規的一部分。
創傷後癲癇發作是由腦損傷引起的發作,按發作時間分組,因為時間改變了它們的意義。即刻發作發生在最初24小時內。早期發作發生在第一週內,主要是對急性損傷——腫脹、出血、代謝紊亂——的反應。晚期發作發生在第一週之後,提示大腦發生了持久的改變,降低了它的發作閾值;當晚期發作反覆出現時,這個人就患上了創傷後癲癇。風險隨損傷的嚴重程度而升高,也隨穿透性傷口、腦內出血和凹陷性顱骨骨折等特徵而升高。早期與晚期之分在臨床上的重要性是實用性的:對高風險患者,常用一個短療程的藥物來預防早期發作,但把這類藥繼續用上數月並不能阻止日後癲癇的形成——它只在服用期間抑制發作,因此不會為以防萬一而無限期地給。
癲癇發作在復健中之所以重要,有幾個原因。一次發作本身就是對一個脆弱大腦的一種繼發性打擊,也是轉移、步態訓練或身處水中等活動中的危險。抗癲癇藥雖然在發作正在發生時是必要的,卻可能鈍化注意力、記憶和覺醒——恰恰是一位TBI患者正在奮力恢復的那些功能——所以團隊要在控制發作與認知代價之間權衡。誠實的告誡:預防性藥物減少早期發作,但並不能阻止日後癲癇的形成;並非每一次抽動或古怪的發作都是癲癇;而開始、繼續或停用這些藥物的決定是個體化的臨床判斷,絕不是可以自己來做的事。
在一次穿透性頭部傷口之後,一名男子被給予一個短療程的抗癲癇藥以覆蓋高風險的第一週,隨後停藥,因為繼續用它並不能預防日後的癲癇,反而會在治療期間鈍化他的思維。三個月後,他在一次轉移中出現了反覆的晚期發作;這提示創傷後癲癇,並促成一個更長期、個體化的治療決定。
短期藥物能預防早期發作;它並不能預防日後癲癇的形成,所以不會為以防萬一而繼續用。
預防性抗癲癇藥能減少第一週的發作,但並不能阻止日後癲癇的出現,而且它可能鈍化TBI患者正努力恢復的那部分認知。這些是教育性定義,不是醫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