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率釐定與定價

許可(目標)損失率

/ per-MISS-ible /

客戶支付的每一元保費中,只有一部分能用於賠付索賠;其餘必須覆蓋公司的費用和公平利潤。許可損失率(permissible loss ratio)回答的是:「如果價格要為其他一切留出足夠空間,我們被允許把保費的多大比例花在損失(和理賠處理)上?」它是費率被設計來產生的損失率。

它由費用與利潤準備計算得出,而非來自索賠數據。標準形式是:許可損失率 = (1 − 費用率 − 利潤與或然準備),常進一步細分為固定費用和可變費用。舉例來說,若佣金、稅費、一般費用和利潤合計占保費的35%,則許可損失率為1 − 0.35 = 65%。這個65%隨後就是損失率法費率指示用來對比經驗損失率的基準:若實際損失占保費72%,價格就偏低,因為它只為其他一切留下28%,而需要35%。

許可損失率是索賠成本與經營保險公司成本之間的橋樑。抬高費用或利潤附加會壓低許可損失率,從而(在損失相同時)把指示費率推高——所以它受監管者密切關注,監管者可能質疑他們認為過高的利潤準備。一個微妙之處:許可損失率是否包含理賠費用,取決於損失如何定義,所以二者必須保持一致,否則指示會有偏。

費用30% + 利潤與或然準備5% = 35%附加,故許可損失率 = 1 − 0.35 = 65%。若經驗損失率為72%,損失率法指示費率上調72/65 − 1 ≈ +10.8%。

許可損失率 = 1 − 費用率 − 利潤準備。

它是價格被設計來命中的目標,而不是從索賠中測量出的數字。把含理賠費用的經驗損失率與不含理賠費用的許可損失率(或反之)相比,會悄悄使指示產生偏差。

又稱
target loss ratioexpected loss ratio for pricingPLR许可损失率許可損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