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撲學基礎

開集(公理)

在度量空間中,「開」有一個生動的含義:一個集合是開集,如果你站在它的任何一點上,都還能在該集合內部圍出一個小球——沒有任何點恰好處在邊緣。在抽象拓撲中我們保留這種直覺,卻捨棄了球。開集成為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我們只是透過列出它們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來宣布哪些集合是開集。

這些規則——開集公理——是:空集與整個空間是開集;任意一族開集(無論多大)的聯集是開集;有限多個開集的交集是開集。滿足這些規則的集族就是一個拓撲,其成員按定義就是開集。

值得強調的是哪些事並未被假定。單個點不必是開集,也不必是閉集;一個集合可以既非開又非閉(實直線上的半開區間 [0, 1) 是經典例子);一個集合也可以既開又閉(空集與整個空間永遠如此)。「開」不是「閉」的反義——它們是相互獨立的性質,僅透過取補集聯繫在一起。

為什麼只允許「有限」交集:每個 (-1/n, 1/n) 在實直線上都是開集,但它們對所有 n 取交集得到 {0},這是一個並非開集的單點。無窮多個開集相交可能得到一個已失去全部活動餘地的集合。

開集的無窮交集可能不是開集——這正是只要求有限交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