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模型:頻率與嚴重度

個體風險模型

設想一份為期一年、覆蓋1000名具名員工的團體壽險計劃。你想要明年總賠付的分布。最直接的辦法是逐人走一遍名單:每個人要麼理賠(有各自的概率和保額),要麼不理賠,然後把所有人的結果加起來。這種逐人、全部相加的方法就是個體風險模型。

確切地說,總損失S是固定個數的獨立項之和,每份保單一項:S=X1+X2+…+Xn,其中n是已知的保單數,每個Xi是第i份保單的損失(往往為零,因為大多數保單不理賠)。關鍵在於項數n是事先固定的,而各保單可以不同——年齡、保額、理賠概率各異。總額的期望是各份保單期望損失之和,而(在獨立假設下)方差是各份方差之和。對於規模相近的團體,中心極限定理常使S近似常態,這對釐定保費和準備金很方便。

個體風險模型是短期團體保險的天然框架——團體壽險和團體健康險,其成員在該期間是一份已知名單。它的決定性特徵(也是局限)在於n是固定的:它模型化的是「這特定的n份保單中的每一份」,而非「一份業務中數量隨機的理賠」。這與允許理賠件數本身隨機的集體風險模型形成對照。對於同質的大型業務,集體模型往往更方便、兩者大致一致;對於異質、可一一列舉的團體,個體模型才是誠實的表示。保單間相互獨立這個慣常假設,在一次同時擊中眾多生命的共同衝擊(疫情、樓宇倒塌)下可能嚴重失效。

一個團體覆蓋3名員工。員工A:理賠概率0.01,保額10萬。B:0.02,5萬。C:0.005,20萬。預期總額=0.01乘10萬+0.02乘5萬+0.005乘20萬=1000+1000+1000=3000。S的完整分布通過考慮「誰理賠」的每一種組合、並在每種情形下把保額相加而得到。

把一份固定的獨立保單清單相加——每份要麼賠付各自的保額,要麼不賠。

獨立假設在「同時擊中眾多保單的共同衝擊」下會失效(流行病、同處一地的一群生命遭遇同一場火災)。當損失相關時,把各份方差相加會低估總額的真實變動性。

又稱
IRMsum-over-policies model个别风险模型個別風險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