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性方程式與不等式

恆等式

多數方程式是挑剔的:它們只在變量取某些值時成立。恆等式恰恰相反——無論你代入什麼數它都成立。它與其說是一道待解的謎題,不如說是一個永遠如此的事實。

當你試圖解一個恆等式時,變量會完全抵消,留下一個明擺著為真的陳述,比如 0 = 0 或 5 = 5。這就是它的標誌:代數化簡到了某個為真且不含變量的式子。

它的解集是全體實數,所以你說它有無窮多個解。它是矛盾式的天然表親,後者化簡後塌縮成一個為假的陳述,因而無解。認清這兩者,能讓你不去追逐一個「處處皆是」或「處處皆無」的答案。

2(x + 3) = 2x + 6 化簡為 6 = 6——對每個 x 都成立。

變量消失成一個為真的陳述。

又稱
identity恒等方程恆等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