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與銷貨成本
毛利法(gross profit method)
想像三月裡一座倉庫失火,店主需要告訴保險公司裡面有多少存貨——但貨已成灰,無法實地盤點。如果店主知道歷史上這門生意每一塊銷售額大約留住 30 分的毛利,她就能從銷售額倒推,估出燒掉的貨花了多少成本。這種倒推的估算,就是毛利法。
這種方法利用銷售額與銷貨成本之間穩定的關係。如果毛利通常是銷售額的 30%,那麼銷貨成本大約是銷售額的 70%。所以估計銷貨成本 = 銷售額 ×(1 − 毛利率);估計期末存貨 = 可供銷售商品成本 − 估計銷貨成本。舉例來說,銷售額 100,000、毛利率 30%,得出估計銷貨成本 70,000;若可供銷售商品為 90,000,則估計期末存貨為 90,000 − 70,000 = 20,000。
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實地盤點不切實際或不想做時,它是一種快速、便宜的估算——給火災或水災後的保險索賠定價、不停業盤點就編製月度中期數字、或檢查一次實地盤點看起來是否大致合理。它的大前提是:它只是建立在歷史毛利率仍然成立這一假設上的估算;若產品組合或定價已經變動,估算就會偏離。它通常不被年終財務報表接受,那時要求實地盤點。
水災後,一家店知道可供銷售商品為 90,000、銷售額為 100,000,慣常毛利率為 30%。估計銷貨成本 = 100,000 × 70% = 70,000,故估計損失存貨 = 90,000 − 70,000 = 20,000——可用來支持保險索賠的數字。
從銷售額和已知毛利率倒推,無需盤點就估出存貨。
毛利法只是估算——它假設歷史毛利率仍然成立。它適用於保險索賠和中期報告,但通常不被年終報表接受,年終要求實地盤點。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