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體、染色質與核型

染色體

可以把一個細胞的遺傳指令想像成一座龐大的圖書館,寫在一條極長的 DNA 線上。為了避免這條線纏成一團,並把它塞進微小的細胞裡,細胞會把它纏繞、摺疊在蛋白質上,形成緊湊的包裝。染色體就是這樣一團整齊打包好的 DNA 及其相關蛋白質。

每條染色體都是一條很長的 DNA 分子,纏繞在稱為組蛋白的蛋白質上,並進一步摺疊成更高層級的螺旋。當細胞即將分裂時,染色體會高度濃縮,緊密到能在光學顯微鏡下看到一根根分明的棒狀結構,每根都有一個收縮的「腰部」(著絲點)和封頂的末端(端粒)。在兩次分裂之間的大部分時間裡,DNA 的組織要鬆散得多,這時人們稱之為染色質,而不是一條條分明的染色體。

不同物種攜帶的染色體數目各不相同;人類有 46 條,組成 23 對,每一對中的一條來自父方、一條來自母方。基因在染色體上佔據固定的位置,因此染色體既是遺傳的物質載體,也是在細胞分裂時被忠實複製並分配的結構單位。染色體一詞字面意為「被染色的小體」,因為這些結構很容易吸附早期顯微鏡學家所用的染料。

一個人體皮膚細胞攜帶 46 條染色體;當它準備分裂時,每條都會被複製,複製出的兩半被拉向相反的兩端,使兩個子細胞各獲得一套完整的染色體。

一條 DNA 線經過包裝與複製,得以在細胞之間被均勻分配。

染色體並不等同於基因,也不等同於 DNA。DNA 是分子,基因是一段執行某項功能的 DNA,而染色體則是承載眾多基因的整個有組織的包裝。

又稱
chromosomes染色体染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