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數論
算術基本定理
把質數想成一套標準積木。算術基本定理一次性保證兩件事:每個大於 1 的整數都能由這些積木搭成,而且每個數本質上只有一種搭法。無論你如何分解,都不可能為同一個數得到兩份真正不同的質數配方。
嚴謹地說:每個大於 1 的整數要麼是質數,要麼能寫成若干質數之積,而且這乘積在不計因數排列順序的意義下是唯一的。於是 60 = 2 乘以 2 乘以 3 乘以 5,任何正確的分解都恰好用兩個 2、一個 3、一個 5 — 絕不會是別的。
這是初等數論大部分內容的基石。最大公因數、最小公倍數、以及最簡分數的性質都建立在它之上。唯一可鬆動的就是排列順序:2 乘以 3 與 3 乘以 2 算作同一種分解。這條定理也正是 1 不算質數的原因 — 若允許 1,你就能往任何乘積裡塞進多餘的 1,從而毀掉唯一性。
用兩種方式分解 60:60 = 6 乘以 10 = (2 乘以 3) 乘以 (2 乘以 5),又 60 = 4 乘以 15 = (2 乘以 2) 乘以 (3 乘以 5)。兩者都得到 2^2 乘以 3 乘以 5。
路徑不同,質數指紋相同。
唯一性並非在所有數系中都自動成立。在某些奇異的數集中,一個值可以有兩種真正不同的分解方式 — 辨別唯一分解在何處成立、在何處失效,是高等數論中的一個深刻主題。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