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集合與證明的語言
等價關係
等價關係是一種把集合中某些元素宣布為「就當前目的而言相同」的方式,其行為如同真正的相等。它是滿足三條公理的關係 ~:自反性(每個 x ~ x)、對稱性(若 x ~ y 則 y ~ x)以及遞移性(若 x ~ y 且 y ~ z 則 x ~ z)。日常的相同——同一天生日、同一個國家——恰好服從這三條規則。
其收益在於劃分。集合 A 上的一個等價關係把 A 切成互不相交、非空的等價類,其中 x 的類是所有與 x 等價的元素之集。每個元素恰落在一個類中,而兩元素等價若且唯若它們同屬一個類。劃分與等價關係是同一結構的兩個視角——給定其一,便可重建另一個。
這是透過「黏合」構造新對象的標準機制。有理數是整數對的等價類,當 ad = bc 時 (a, b) ~ (c, d);實數可構造為有理柯西序列的等價類(兩序列等價當其差趨於 0);模 n 的剩餘類是整數的等價類。每當你「在某種等同意義下」定義某物時,背後總有一個等價關係在悄然運作。
在 Z 上,「a ~ b 若且唯若 a − b 能被 3 整除」是等價關係。它的三個類是 {…,−3,0,3,…}、{…,−2,1,4,…}、{…,−1,2,5,…}——模 3 的餘數 0、1、2,它們劃分了 Z。
模 3 同餘把整數恰好分成三類。
僅去掉一條公理就會破壞劃分圖景:「x ≤ y」自反、遞移但不對稱(它是偏序),而「|x − y| < 1」自反、對稱但不遞移。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