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產品
兩全保險
假設你想在某個目標日期前存下一筆固定的金額——比如18年後孩子的大學學費,或你自己60歲退休時——但你又希望萬一在此之前身故,家人能得到保障。兩全保險用一份合約同時做到這兩點:無論哪種情況都會賠付。
兩全保險的賠付規則是:若你活到固定期滿,則在期末賠付保額;若你在保障期內身故,則立即向受益人賠付同樣的保額。所以從數學上看,它等於一份定期壽險加上一份「純生存給付」(只有活過期限才支付的款項)。舉例來說,一份20年期、保額10萬的兩全保險:你若在這20年內身故,家人得到10萬;你若活到期滿,自己得到10萬——無論如何都保證賠付。
由於這份合約幾乎必然要賠付(你要麼活著、要麼不活著),兩全保險保費很高,行為上更像是帶保障外殼的強制儲蓄。它在歷史上曾極為流行,尤其常與房貸掛鉤,但在許多市場已逐漸退潮,因為「便宜的定期壽險+單獨投資」往往回報更好。這裡的精算誠實是:扣除費用和身故保障的成本後,兩全保險內部的「儲蓄」回報通常並不高——你買的是便利和紀律,而不是高收益。
一位家長投保一份18年期、保額8萬的兩全保險,期滿時間正好對上孩子升大學。如果家長在第9年身故,孩子當時就得到8萬。如果家長活到第18年,保單期滿,賠付8萬用作學費。無論哪條路徑,錢都會到位。
身故賠、活到期滿也賠——定期壽險加純生存給付。
兩全保險不是什麼「免費」的儲蓄計劃:那筆保證給付是用你自己繳的高額保費攢出來的,扣除成本後的內部回報往往低於「單獨買便宜的定期壽險、把省下的錢拿去投資」。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