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列與級數
收斂與發散(convergence and divergence)
收斂與發散是無窮和的兩種命運。如果一個級數的累加總和最終安定於某個確定的有限數——再往下加已經無關緊要,總和鎖定到一個答案——就說它收斂。如果總和始終不安定:要麼衝向無窮,要麼來回擺動、永遠挑不出一個落腳點——就說它發散。
精確地說,級數 sum a_n 收斂,是指它的部分和數列 S_n = a_1 + ... + a_n 趨向一個有限極限;否則就發散。有幾個快捷的判別法。第 n 項判別法說:如果 a_n 不趨向 0,級數必定發散。比較判別法把你的級數逐項與一個你已經了解的級數對比。比值判別法考察長期的項比 |a_(n+1)/a_n|:若該極限小於 1 級數收斂,大於 1 發散,恰好等於 1 則無法判定。
第 n 項判別法裡藏著一個關鍵提醒:它只朝一個方向有效。各項縮向 0 是收斂的必要條件,卻不是充分條件。調和級數 1 + 1/2 + 1/3 + ... 的各項趨向 0 卻發散,而 1 + 1/4 + 1/9 + ...(平方的倒數)各項同樣趨向 0 卻收斂。僅憑各項趨零,永遠不足以下結論。
1 + 1/2 + 1/3 + 1/4 + ... diverges while 1 + 1/4 + 1/9 + ... converges
兩者各項都縮向 0,但調和級數發散,而平方倒數之和收斂。
第 n 項判別法只能證明發散,絕不能證明收斂:若各項趨向 0,它什麼也說明不了,你必須改用更強的判別法。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