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給付函數(contingent functions)
有了兩條生命,你不僅能在「某次身故」時承諾給付,還能在「以特定順序身故」時承諾給付。條件給付只在指定的某條生命先身故(或後身故,或在另一事件之前身故)時才支付。設想一份保單,只有當丈夫先於妻子去世時才付給遺孀一筆錢——若她先去世,則即便發生了一次身故也分文不付。這筆給付是以「誰先去世」為條件的,而不僅僅以「發生了身故」為條件。
條件給付函數正是給這類「依賴順序」的承諾定價。最經典的是條件保險,記作 A^1_{xy}:它在生命 x 身故的瞬間支付 1,但僅當 x 先於生命 y 去世。x 上方的小 1 標記「觸發支付的是這條生命的身故,且它必須先死」。計算時,你對未來每個時刻求和,把給付乘以「x 恰在此刻身故而 y 仍在世」的機率。一個自然而整潔的關係由此得出:「x 先死」的條件保險加「y 先死」的條件保險,等於「任一人首次身故即賠」的聯合生存保險,即 A^1_{xy} + A^1_{yx} = A_{xy}(首次身故)。這兩塊依順序劃分的部分,正好把首次身故給付一分為二。
條件給付函數是你給「轉承年金」(要等另一人去世後才為某人開始的收入)、遺屬退休金,以及家庭與商業保單中的身故順序條款定價的方式。它是多生命工作中最易出錯的角落,原因有二。其一,順序很要緊且容易標錯——A^1_{xy} 與 A^1_{yx} 是不同的給付。其二,它比聯合生存函數更加依賴獨立性假設,因為相關的死亡不僅扭曲「兩人是否身故」,還扭曲「一人先於另一人去世」的可能性。要小心對待,並核對該條件究竟繫於哪條生命。
A^1_{xy} + A^1_{yx} = A_{xy}(首次身故即付)。若「首次身故即賠」的保險值 0.18,「x 先死」那塊值 0.11,則「y 先死」那塊必為 0.18 - 0.11 = 0.07。
兩塊依順序劃分的條件給付,恰好把首次身故給付一分為二。
順序正是關鍵所在:A^1_{xy}(x 先死)與 A^1_{yx}(y 先死)是不同的給付,而這些函數比聯合生存更依賴(往往不成立的)「生命相互獨立」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