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與結賬分錄
應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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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想一位園丁,整個夏天每週都為客戶修剪草坪,但約定到季末才統一開一張帳單。到六月底,她已經實實在在地幹了一個月的活,真正賺到了這筆錢——可是還沒開發票,也沒收到現金。如果她在 6 月 30 日結帳卻忽略這部分工作,她的收入就會顯得偏低。已經賺得但尚未開票或收款的收入,就叫做應計收入。
在權責發生制下,收入在賺得時記錄,而不是在現金到帳時記錄。因此在期末,你要做一筆調整分錄:借記一項應收款(資產,因為客戶現在欠你錢),貸記一個收入帳戶。如果園丁到 6 月 30 日已賺得 800 的未開票工作,她就借記應收賬款(或像「應收服務費」這樣的專門帳戶)800,貸記服務收入 800。日後客戶付款時,她借記現金、貸記該應收款——收入不會被重複計算兩次。
應計收入是兩類應計調整之一(另一類是應計費用)。它在現實中隨處可見:銀行已賺得但尚未收取的利息、房東就本月應得的租金、長期合同下已完成的工作等。需要誠實指出的是,確認應計收入需要對「到底賺得了多少」作出判斷;過於激進的估計,正是公司粉飾利潤的一種經典手法。
一位顧問到 12 月 31 日完成了一個 20 天項目中的 12 天,每天 500。她已賺得 6,000,但要到一月才開票。調整分錄:借記應收賬款 6,000、貸記諮詢收入 6,000。12 月的損益表現在反映了 12 月真正完成的工作。
已賺得但未開票的工作,在期末轉為一項應收款加一筆收入。
應計收入在資產負債表上是一項資產(應收款),而不只是一個收入數字。不要把它和它的鏡像——預收收入混淆,預收收入是「先收錢、後幹活」形成的一項負債。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