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
權責發生制報告基礎
權責發生制報告基礎(accrual basis of reporting)是這樣一條規則:財務報表在收入賺得時確認收入、在費用發生時確認費用,而不論現金究竟在何時易手。它與單純盯著銀行餘額恰好相反。如果你 12 月幹了活、卻到 1 月才收到錢,權責發生制會把這筆收入計入 12 月——你賺得它的那個月——而不是錢到帳的 1 月。
為什麼要這麼費事,而不直接看現金?因為現金的時點可能嚴重扭曲一個期間真實的表現。假設一位顧問 12 月完成了一個 10,000 美元的項目、但客戶 1 月才付款,同時她在 12 月預付了 1,200 美元的來年租金。按收付實現制看,12 月糟透了(只出不進),1 月則光鮮亮麗。而按權責發生制,12 月正確地顯示出她賺得的 10,000 美元收入,那筆租金則作為預付資產處理,到來年實際使用辦公室時再計入費用。把付出與成果相配比,正是其全部要義。
在 GAAP 和 IFRS 之下,通用財務報表都必須採用權責發生制,因為它比原始現金流更真實地呈現業績。誠實的代價有兩方面:權責發生需要估計和判斷(有多少客戶會不付款?設備磨損有多快?),這給錯誤和操縱留下了空間;而且權責發生制下的利潤並不等於現金——這恰恰是為何要在它旁邊另設一張現金流量表的原因。
一位顧問 12 月完成了一筆 10,000 美元的活,卻到 1 月才收款。權責發生制把這 10,000 美元記為 12 月的收入;收付實現制則會錯誤地把 12 月顯示為空白、把 1 月顯示為意外之財。
收入跟著工作走,而不是跟著現金走;這就是權責發生制的精髓。
權責發生制下的利潤不是現金;它依賴估計,也正是要在利潤表旁邊同時報告現金流量表的原因。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