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成本法
想想一家汽水灌装厂。数以百万计完全相同的瓶子一小时又一小时地从生产线上流下来,配方都一样。没人能单独追踪第4,182,909号瓶子的成本,也没有意义——每个瓶子和别的瓶子完全可以互换。然而公司仍然需要每瓶的成本来给存货计价、给产品定价。明智的做法是:把一段期间的所有成本归集起来,数清流经的全部单位,然后相除。这种取平均的方法就是分步成本法。
分步成本法按部门或工序(混合、灌装、包装)在一段时间内归集成本,而不是按单个批次,然后把这些成本平摊到产出的单位上。由于期末有些单位只完成了一部分,单纯数单位个数不行;你要先把半成品换算成约当产量(equivalent units)——某部门对1,000个单位完成了60%,就算作600个约当产量的工作量。于是每约当产量成本 = 总成本 / 约当产量。单位在一个部门完工后会被“转入”下一个部门,并带着已累积的成本一起走,所以到了最后一个部门,每个单位的完整成本已经一步步累积起来了。
分步成本法是连续、大批量、同质产出的标准方法:炼油、化工、食品饮料、造纸、水泥、油漆、制药。它的同胞是分批成本法(用于各不相同的定制批次);许多真实工厂其实把两者混用(混合成本法或分类成本法)。关键的思想——也是常见的困惑点——在于:分步成本法给出的是平均成本,而不是任何某个具体单位的成本;它对总额很精确,对个体则有意地近似,而当各单位确实完全相同时,这恰恰是正确的取舍。
某灌装部门5月发生成本50,000元,完成100,000瓶,另有10,000瓶完成了50%。约当产量 = 100,000 + 5,000 = 105,000。每约当产量成本 = 50,000 / 105,000 ≈ 每瓶0.476元。
总成本摊到约当产量上,而不是摊到原始单位个数上。
分步成本法得出的是平均成本;它无法告诉你某一瓶比另一瓶贵,也并不打算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