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點、線、面與公理化方法
平面(plane)
想像一池完全靜止的水面,或一張無限大、絕對平坦、沒有邊緣的桌面。平面就是這個想法:一個有長度與寬度、卻沒有厚度的平坦面,在它自身之內朝各方向無限延伸。
平面是歐氏幾何中與點、線並列的第三個原始名詞,同樣由公理告訴我們它如何運作,而非它是什麼。不全在同一直線上的三點恰好決定唯一的一個平面——這就是為什麼三腳凳永遠不會晃,四腳凳卻可能晃。平面是二維的:平面上的一點由兩個數確定,正如座標對 (x, y) 所示。若兩點落在某平面上,過這兩點的整條直線也落在該平面上;兩相異平面要嘛永不相交,要嘛沿一條直線相交。
和它的近親一樣,紙上畫的平面以一個傾斜的平行四邊形表示,並取名如平面 P 或平面 ABC,但那形狀只是通往一張無界平坦面的窗口。全落在同一平面上的點稱為共面(coplanar);完全在單一平面內研究的圖形屬於平面幾何,而用到不只一個平面的圖形則屬於立體幾何。
相機三腳架站得穩,是因為它的三隻腳作為三個不共線的點,恰好決定一個可以擱放的平面。第四隻腳得碰巧落在同一個平面上才行——這就是四腳桌常常會搖的原因。
三個不共線的點確定一個平面;這就是三隻腳永不晃動的原因。
三點要確定一個平面,前提是它們不共線;同一直線上的三點落在無限多個平面上,就像一本書的多頁共用一條書脊。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