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与会计等式
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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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朋友决定一起开一家餐厅:一个掌勺,一个管前厅,他们既分担工作,也分享回报。单一所有者不再是故事的全部——现在有了共同所有者,他们凑钱、分利润,并且必须就决策达成一致。像这样由两人或更多人共同拥有的企业,就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人或更多人共同拥有的企业,他们约定分享其利润、亏损和管理权,通常写进一份合伙协议。每位合伙人都贡献某种东西——现金、设备、技能或劳力——而协议会写明利润如何分配(未必平均)。在会计上,权益部分会按每位合伙人拆成各自独立的资本账户,追踪每个人投入了多少、又赚了多少。在最基本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关键在于:每位合伙人都可能要为其他人以企业名义欠下的债务负责。
合伙企业让人们把各自单独所不具备的资金与才能结合起来,相比公司又比较简单。但共担的无限责任是实实在在的危险——你可能要为合伙人的失误买单——而意见不合也可能让企业陷入瘫痪,这正是为什么一份清晰的书面协议如此重要。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利润必须平均分配;实际上它按合伙人约定的方式分配,未必与谁出的钱最多相一致。
三位合伙人约定按 50/30/20 分配利润,以匹配各自投入的时间和金钱,而非平均分。账簿为每人保留一个独立的资本账户,于是当年度 60,000 元的利润进行分配时,30,000 元记入第一位合伙人的账户,18,000 元记入第二位,12,000 元记入第三位。
每位合伙人都有一个独立的资本账户,利润按约定分配,未必平均。
在普通合伙中,每位合伙人都可能要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包括某位合伙人未与他人商量便造成的债务。书面协议能降低但无法消除这一风险。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