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方程与不等式
恒等式
多数方程是挑剔的:它们只在变量取某些值时成立。恒等式恰恰相反——无论你代入什么数它都成立。它与其说是一道待解的谜题,不如说是一个永远如此的事实。
当你试图解一个恒等式时,变量会完全抵消,留下一个明摆着为真的陈述,比如 0 = 0 或 5 = 5。这就是它的标志:代数化简到了某个为真且不含变量的式子。
它的解集是全体实数,所以你说它有无穷多个解。它是矛盾式的天然表亲,后者化简后塌缩成一个为假的陈述,因而无解。认清这两者,能让你不去追逐一个“处处皆是”或“处处皆无”的答案。
2(x + 3) = 2x + 6 化简为 6 = 6——对每个 x 都成立。
变量消失成一个为真的陈述。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