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free-trade area and customs union)
想象一簇相邻的城镇,它们约定让彼此的居民自由购物,镇与镇之间不设边境检查站。镇与镇之间的贸易变得毫不费力。可来自远方的访客怎么办?有些簇让每个镇自行设定对外人的规则;另一些则商定一套对簇外所有人统一适用的规则。这个差别——内部自由流动,但有两种处理外部世界的方式——正是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的分野所在。
两者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成员国在彼此之间取消关税和壁垒。区别在于它们如何对待非成员。在自由贸易区里,每个成员各自保留对外人的独立关税——所以它需要「原产地规则」,以防货物从对外关税最低的那个成员处偷溜进来。在关税同盟里,成员更进一步,采用一套共同对外关税,对世界其余地方亮出一道统一的贸易墙,这就免去了内部原产地规则的需要。在这两者之上还有更深的阶段:共同市场再加上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经济同盟(如欧盟)则协调经济政策、甚至可能共用一种货币。
这些集团在现代世界经济里随处可见,而它们利弊兼具。它们确实加深了成员之间的贸易与合作,也能把改革锁定下来,但正如贸易创造与转移这个概念所警示的,它们并不等同于全球自由贸易:通过偏袒内部、冷落外部,它们可能把贸易转移给效率较低的伙伴。它们还引出主权问题——一个关税同盟成员放弃了自定对外关税的权利,更深的同盟则交出更多控制权。一个特定集团权衡下来对其成员和世界究竟是好是坏,是一个取决于其设计与伙伴的经验问题,而不是一个已成定局的结论。
欧盟是一个关税同盟(还不止于此):成员之间自由贸易,对外人适用一套共同关税。相比之下,一个单纯的自由贸易区,让每个成员自定对外关税,这正是为什么这类协定需要详尽的原产地规则,来判定哪些货物才真正算「在内部制造」。
自由贸易区:各自的对外关税。关税同盟:一套共享的对外关税。
加入集团并非纯获益:成员是用主权(关税同盟成员不能再自定对外关税)去换取市场准入,而这种安排可能把贸易转移给效率较低的内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