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与风险转移

有限再保险(财务再保险)

大多数再保险是为转移真实风险而买的——把真实损失的危险交给别人。有限再保险则是一种更偏财务的物种,立于保险与融资的边界之上。它只转移有限(finite)的一部分承保风险,而它所做的很大一部分是平滑保险公司业绩的时间分布,把损失的成本摊到若干年里,而非真正把损失移出账面。与其说它是在买保护,不如说它更像是一笔披着再保险合同外衣的结构化贷款。

在典型的有限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人把保费付入由再保险人持有的一个账户;该账户带息累积,并被支取以支付分出人的损失,而再保险人的实际风险被限制在围绕预期结果的一个不大的区间内。由于保险风险的转移很小,有限再保险的重心高度集中于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收益与会计效果,而非吸收巨灾。在合法使用时,它能帮助保险公司管理波动、为一批已知的旧负债的清退融资,或平滑某条险种线有序退出的过程。

有限再保险带有一个严重的声誉与监管警示。大约在二十一世纪初,数起备受瞩目的丑闻揭露了一些合同:它们被打扮成转移风险的再保险,实际上几乎不转移任何真实风险,纯粹用来粉饰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或盈利——是会计手段,而非保险。监管机构以要求“风险转移”检验作为回应:只有当再保险人面临遭受重大损失的合理可能时,合同才有资格采用再保险会计处理。诚实的总结是:当存在真实的风险转移、且会计反映其实质时,有限再保险是一种合法工具;但一旦它沦为掩盖一笔贷款、或制造并不存在的利润的手段,它就越界为滥用。

一家面对一批旧负债已知但不确定的清退过程的保险公司,在五年里向一份有限再保险合同付入 5,000 万。再保险人随实际赔款的出现,从该账户中拨付,把冲击在各年间平滑开来。再保险人真正承担的风险很小——但它必须是真实的,否则审计师会把这笔交易重新归类为存款,而非再保险。

有限再保险平滑时间分布、转移有限风险;它必须通过真实的风险转移检验。

若没有真实的风险转移,有限再保险合同不过是一笔伪装的贷款,把它当作再保险处理会歪曲业绩。二十一世纪初的丑闻促使监管机构要求再保险人面临重大损失的真实可能。

又称
finite risk reinsurancefinancial reinsurance财务再保险有限风险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