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變換:不連續與脈衝強迫
卷積定理(convolution theorem)
這是所有變換數學中最有用的一筆交易。在時域世界裡,用卷積融合兩個訊號是一個沉重的積分。在 s 域世界裡,同樣的融合卻變成單純的乘法。卷積定理就是這兩個世界之間的橋——而它幾乎總是意味著:把困難的工作放到讓它變容易的那個世界去做。
定理說:L{f * g} = F(s) G(s)。卷積的拉普拉斯變換,就是各自變換的乘積。正向讀,它把卷積積分變成一次快速的乘法。但反向讀才是每天的主角:當你解完一個常微分方程,s 域裡的答案是一個你不易拆開的乘積 F(s) G(s) 時,你不必硬套部分分式。你把每個因子分別反變換得到 f(t) 與 g(t),再把答案寫成單一卷積積分 (f * g)(t) = f(tau) g(t - tau) 對 tau 從 0 到 t 的積分。s 域裡的乘積,保證來自時域裡的那個卷積。
這就是卷積與拉普拉斯變換密不可分的原因。它給出線性系統對任意輸入響應的乾淨封閉形式(輸入與脈衝響應的卷積),它拯救了部分分式無法處理的反變換(例如沒有漂亮變換的強迫項),它也是杜阿梅爾原理的種子。每當你看到兩個變換的乘積,就想到卷積。
要反變換 1/(s^2 (s^2 + 1)),把它讀成 (1/s^2)·(1/(s^2 + 1));它們分別反變換為 t 與 sin(t),故答案是卷積 t * sin(t) = tau · sin(t - tau) 對 tau 從 0 到 t 的積分 = t - sin(t)。
兩個變換的乘積反變換成單一卷積積分——不需部分分式。
定理適用於真正的卷積 f * g,而非普通乘積:L{f(t) g(t)} 並不是 F(s) G(s)。把逐點相乘誤認為卷積,是這裡最常見的錯誤。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