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能量守恆
一條撥動後不去管它的弦會持續鳴響——它不會自己慢下來或消退。這背後是一條守恆律:在理想無摩擦的模型中,波的總能量在所有時刻保持確切不變。沒有東西被創造,沒有東西流失;能量只是在兩種形式之間來回晃盪。
對振動的弦,時刻 t 的總能量是 E(t) = (1/2) 乘上 [(u_t)^2 + c^2 (u_x)^2] 在整條弦上的積分。第一項 (u_t)^2 是動能——每一小段弦移動得多快。第二項 c^2 (u_x)^2 是儲存在拉伸中的位能——弦彎得多陡。論斷是 E(t) 不隨時間改變:dE/dt = 0。你用一個漂亮的短計算來證明它——把波動方程乘以 u_t,在整條弦上積分,再分部積分;波動方程 u_tt = c^2 u_xx 讓每一項成對相消,留下 E 的時間導數等於零(在固定端或自由端,使能量不從邊界漏出)。當波振盪時,能量在動能(弦平直且快速時)與位能(弦彎曲且瞬間靜止時)之間來回交換,但總和保持固定。
能量守恆遠不只是記帳——它是偏微分方程理論中最強大的證明工具之一,即「能量法」。它立刻給出唯一性:若兩個解有相同的初始資料,它們的差以零能量開始,必須永遠保持零能量,因此必須保持為零——恰好只有一個解。它也給出穩定性(解連續地依賴資料),並在有邊界時控制波如何反射。同樣的乘起來再積分的訣竅可以放大,為更一般、沒有達朗貝爾這類顯式公式的雙曲方程給出能量估計。注意誠實的提醒:能量只在理想無損耗的方程中守恆;任何真實的阻尼(空氣阻力、內部摩擦)都會把它耗盡,這就是為何真實的弦終究會靜下來。
在振動的弦完全平直(通過平衡位置)的那一瞬間,它移動得最快:所有能量都是動能。四分之一週期之後,它在最大彎曲處瞬間凍住:所有能量都是位能。兩者的總和從不改變。
能量在動能與位能之間交換,但總量守恆——而這迫使唯一性成立。
能量法在沒有任何顯式解公式的情況下證明唯一性,這是它的一大長處——它適用於沒有達朗貝爾型公式的複雜方程與區域。但守恆本身只對無損耗的方程確切成立;加上阻尼,能量就會衰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