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史

革命(r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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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對一個社會政治或社會秩序的驟然、連根拔起式的推翻——不是修補規則,而是把整本規則手冊撕掉。想像一棟樓被判定危樓、整個拆除,而不是一間一間地翻修:1789年法國人攻佔巴士底獄,或1917年俄國工人與士兵掃除沙皇時,他們要的並不是一位更好的國王。他們要終結的,是君主制本身,並以某種根本嶄新的東西取而代之。

革命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它的速度與深度。改革是一寸一寸往前挪——擴大選舉權、減一筆稅、通過一項法律——權力的基本格局原封不動。革命則兩者兼有:它來得快,往往伴隨暴力,而且一插到底,改變誰來統治、如何統治、為誰而治。這正是為什麼革命讓人覺得像時鐘突然跳過好幾個鐘頭,而尋常變遷不過是一格一格地走。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把每一次起義或政變都當成革命。一場宮廷政變只是換掉了頂層的幾張面孔;一場暴動也許燒光了氣力卻什麼都沒改變。真正的革命會重塑社會的深層結構——它的階級、它的制度、它對「誰算公民」的理解——這也正是為什麼革命往往令人失望、吞噬自己的領袖,或最終硬化成它當初所推翻的那種暴政。

1789年:一個法國農民向領主繳納貢賦;1793年:領主已不復存在,土地歸他所有,「公民」取代了「臣民」。

改革會降低貢賦;革命則廢除了領主。

「革命」一詞在西方源自拉丁語 revolvere,意為「滾回」或「轉回」——最初是天文學術語,指天體的運行(如哥白尼1543年的《天體運行論》,拉丁語 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後來才引申為政治上的劇烈轉折。早期的政治用法(如英國1688年的「光榮革命」)仍帶著那層舊義——車輪轉回原點、回歸先前的秩序——但近代的含義把它顛倒了過來,變成朝向嶄新事物的決然斷裂。在中文裡,「革命」語出《易經》「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本指改朝換代、革除天命,與近代由日語轉譯而來的西方概念合流。

又稱
political revolutionsocial revolutionuprising革命起义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