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率釐定與定價

整體費率水平指示

大約每年一次,精算師會從單個客戶身上退後一步,對一整套業務問一個大問題:在我們為這項保障承保的所有人當中,我們收到的總保費是否足夠——太多、太少,還是差不多?這個答案以一個百分比表示,就是整體費率水平指示(overall rate level indication)。它不說誰該多付,它說公司總共應該多收(或少收)多少。

得出它是一道用熟悉原料烹製的菜譜。取數年的歷史損失與保費。把損失發展至最終值(它們尚未全部報告與了結)。把損失和保費趨勢調整到新費率將覆蓋的未來期間。把保費現期化,使其反映今日的費率。選取一個為費用與利潤留出空間的許可損失率。然後做比較。舉例來說,若現期化、趨勢調整、發展後的損失為每100元現期化保費對應72元(即72%的損失率),而許可損失率為65%,則指示為72/65 − 1 ≈ +10.8%:整體費率需上調約11%。

這個數字是幾乎每一份費率報備的頭條,也是最多金錢與最多監管審視所在之處。注意它不是什麼:它是整套業務的平均。它對青少年、城市司機或新建房屋個別是否定價錯誤隻字未提——那是分類定價的工作,由它來重新分配總額。一個常見錯誤是把整體變動一律套用、並假定業務從此定價公平;整體指示與各類相對系數必須一併求解。

趨勢調整、發展後、現期化的損失對應72%損失率,許可損失率為65%,故整體指示為72/65 − 1 ≈ +10.8%。管理層可能只報備+8%——精算師給出指示,但報備多少由公司決定。

指示是整套業務的單一百分比;實際報備多少是商業決策。

指示是建議,不是報備的變動。競爭、監管和封頂規則常使公司報備低於精算師的指示,於是逐漸積累成費率不足。

又稱
rate indicationindicated rate change总体费率指示總體費率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