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與監管機構
/ IAIS ('I-A-I-S') /
保險公司及其承保的風險並不止於國界——一國的再保險公司支持著另一國的保險公司,一個全球集團可在數十個司法轄區設有分支。若各國完全孤立地監管,縫隙之間就會裂開空洞。IAIS(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正是為使全世界的保險監管者說同一種語言、不讓大型集團鑽縫隙而設立的全球標準制定者。
IAIS 是來自 200 多個司法轄區的保險監管者組成的會員制組織。如同 NAIC 在國家層面那樣,它並不直接監管任何公司;相反,它發布《保險核心原則》(ICPs)——就發牌、治理、償付能力、行為和集團整體監管而達成全球共識的穩健監管標準——並為國際活躍保險集團制定框架,包括朝著全球《保險資本標準》努力的工作。各國與各區域的監管者(美國的各州部門與 NAIC、歐盟在償付能力II 下的 EIOPA 與各國監管者、英國的 PRA 等)隨後透過各自有約束力的規則將這些理念付諸實施。IAIS 還協調對最大型跨境集團的監管,並為全球金融穩定工作作出貢獻。
它為何重要:對一家跨國保險公司的精算師來說,IAIS 框架有助於解釋為何世界各地的償付能力制度即便細節不同也彼此呼應,而且它對集團資本與宏觀審慎關切日益相關。一個常見誤解是存在一個單一的全球保險監管者——並不存在。IAIS 制定有影響力的標準,但執法、發牌和資本要求仍是各國及次國家級監管者的工作,由它們決定如何(以及是否)採納。
某全球保險公司在二十個國家經營。每個國家的監管者執行各自的規則,但因為多數都建基於 IAIS 的《保險核心原則》,一位「集團整體監管者」得以連貫地監督整個集團,而不是二十個監管者各自只看到自己的角落。
IAIS 協調各國制度,使全球集團無法從縫隙中溜走。
不存在單一的全球保險監管者;IAIS 制定標準,但實際的發牌、資本規則和執法仍歸各國及次國家級監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