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學
自由意志(free will)
/ free WILL /
自由意志,是當你做選擇時那種「這選擇真的是我做的」的感覺——彷彿站在岔路口,你本可以走向任何一邊。對著菜單猶豫片刻,最終點了麵而不是飯,似乎再明顯不過:沒有誰逼你,你只是決定了。自由意志主張的,正是這份日常的感覺是真的:你是自己行為的真正作者,而不只是一排早已倒下的骨牌中的最後一塊。
麻煩來自決定論——它認為每一個事件,包括你做選擇時每一個神經元的放電,都是此前一切的必然結果,這條因果鏈一直回溯到你出生很久之前。倘若如此,你「決定」點麵,其實早被你從未掌控的物理與歷史推動著發生,而那種「未來是敞開的」之感不過是幻覺。這場衝突關係重大,因為我們之所以會讚揚、責備、懲罰一個人,全建立在「他本可以不這麼做」這個前提之上。
許多哲學家選擇一條折中之路,稱為相容論: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可以同時為真。在這種觀點下,自由並不意味著逃出因果——那既不可能,也並非我們真正想要的。自由意味著出於你自己的慾望和理由去行動,而沒有受到脅迫或強制。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自由意志需要因果鏈上有一個魔法般的缺口;相容論者的回答是,讓一個選擇成為自由選擇的,不是它沒有原因,而是那個原因穿過了「你」。
如果一個被決定的選擇仍然可以是自由的,那麼一個如發條般運轉的宇宙,與一個負責任的人,終究並非敵人。
相容論的賭注,一句話講完。
這場辯論由來已久——兩千多年前的斯多葛學派就已在與命運和選擇角力——但「相容論」這個術語卻是現代的。它的精神常被追溯到近代早期的思想家,如托馬斯·霍布斯與大衛·休謨,他們把自由重新界定為「依自己的意志行動」,而非「沒有原因」。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