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三角形與全等
全等三角形
兩個三角形全等,是指它們在兩個位置上是同一個三角形——形狀與大小都相同,可以把一個拿起來、(允許翻面後)恰好疊在另一個上。角相同、邊長相同,只是可能被移動或鏡射過。全等是幾何裡「真正相同」的說法,相對於只是不同比例的同樣形狀,那叫相似。
嚴格地說:三角形 ABC 全等於三角形 DEF,記作 ABC = DEF(用全等符號),若存在對應 A 對 D、B 對 E、C 對 F,在此對應下三組邊都相等(|AB| = |DE|、|BC| = |EF|、|CA| = |FD|)且三組角都相等。字母的順序帶有配對資訊,所以正確寫出對應是陳述全等的一部分。用變換的語言說,兩圖形全等,恰當其中之一可經由剛體運動(平移、旋轉、反射或滑移反射)映到另一個。
你幾乎從不用手去核對全部六個相等。取而代之的是幾個捷徑——全等判別法 SSS、SAS、ASA、AAS 與 HL(RHS)——讓三個精選的相等迫使其餘三個成立。一旦知道兩三角形全等,其餘每一對對應部分都自動相等,這個原則縮寫為 CPCTC,正是三角形證明真正的引擎。
若三角形 ABC 的邊為 6、8、10,三角形 DEF 的邊也依序為 6、8、10,則 ABC 全等於 DEF:每一對對應的角與邊都吻合,且一個可恰好疊在另一個上。
全等意味著大小與形狀都相同(至多差一個剛體運動)。
全等不同於相似:全等三角形完全相同,而相似三角形只共形狀、比例可不同。「ABC = DEF」中的字母順序記錄了哪些部分相對應。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