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
/ KOHZ /
一家工廠的噪音打擾了隔壁醫生的診所。通常的反應是「政府該出面」。但經濟學家羅納德·寇斯提出了一個更尖銳的問題:要是這兩方乾脆談一談呢?如果診所的安靜比工廠吵鬧的工藝更值錢,醫生可以付錢讓工廠做隔音——或者,若工廠擁有製造噪音的權利,它也許會覺得收下一筆錢來停手更划算。寇斯驚人的洞見是:在合適的條件下,雙方可以自己解決一項外部性,無需任何稅收或管制。
寇斯定理認為:如果產權被清晰界定,且協商的成本(交易成本)足夠低,私人各方就會自行談判出有效率的結果——而且引人注目的是,無論這項權利最初歸誰所有,最終都會得到相同的有效活動水平。權利歸誰,仍然決定誰向誰付錢(從而決定誰最終更富有),但它不改變最終會有多少污染或噪音。一旦存在一項可供交易的權利,關於這項外部性的「市場」就會通過普通的討價還價,理出那個有效率的數量。
寇斯的持久貢獻,是把聚光燈打在產權和交易成本上——它支撐著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許可、水權,以及「釐清誰擁有什麼就能解鎖私人解決方案」這一寬泛原則。但寇斯本人強調了那個陷阱:現實的交易成本通常很高。當受害方眾多時(想想一座城市數百萬呼吸著霧霾的居民),協商根本不可能,搭便車者會拒不讓步,資訊也含混不清——於是這條定理恰恰在外部性最大的地方失效。它是關於市場何時能自癒的深刻思想,也是關於它們何時不能的一張誠實地圖。
一位養蜂人和一位蘋果農共用一道籬笆。蜜蜂有利於蘋果;農藥則傷害蜜蜂。與其等一部法律,兩人就噴藥的時間私下達成了協議——對土地清晰的產權和低廉的協商成本,讓他們自己就達成了有效率的安排。
清晰的產權 + 低廉的協商 = 自行解決的外部性。
寇斯的觀點常被誤傳為「市場會解決外部性,所以什麼都別做」。他真正的教訓恰恰強調相反的一面:當交易成本很高時——也就是大多數污染情形——私人協商會失敗,而那正是干預站得住腳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