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
絕對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
/ kat-uh-GOR-ih-kul im-PERR-uh-tiv /
絕對命令是康德用一句話給出的行為對錯檢驗:在你做某件事之前,先問自己——你能否真心希望天下所有人,在你這種處境下都照樣去做?如果你行動背後的那條準則,可以成為所有人都遵守的法則,它就通過了。關鍵的檢驗並不在於會不會招來壞結果,而在於:一旦人人照辦,這條準則會不會自相矛盾。設想你想撒個謊來脫困:現在想像一個人人覺得方便就撒謊的世界。在那樣的世界裡,沒人會信任何一句話,於是承諾和撒謊根本就不再可能——而你指望奏效的那個謊言也就根本騙不了人。這條準則把它所依賴的做法毀掉了,等於把自己取消了,所以撒謊過不了這一關。
這為什麼重要?康德是在說:道德無關結果、報酬,也無關你當下的心情,而關乎義務——出於一條你能向任何人辯護的原則去行動。「絕對」意味著無條件:無論你想要什麼,它都成立。這正好與「假言」式的規則相反,比如「想拿好成績,就用功」——那只有在你恰好想要那份獎賞時才管得住你。道德法則不做任何交易,它只是命令。
一個常見的誤讀:人們以為康德不過是在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就是黃金法則。兩者相近,但康德更為鋒利。黃金法則訴諸你個人的好惡;康德要求的,是一種對每一個理性存在者都成立、不論其口味偏好的邏輯一致性。他還給出了著名的第二種表述:永遠把人當作目的本身,絕不僅僅當作達成你自身目的的工具——一個人,絕不只是供你方便使喚的手段。
「要只按照你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那條準則去行動。」——康德
康德對絕對命令的第一種表述。
「絕對命令」由康德在《道德形上學的奠基》(1785 年)中提出。「命令」就是指令;「絕對」標明它是無條件的,不依賴我們的慾望——這正是所謂「義務論倫理學」的標誌:界定對錯的是義務,而非結果。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