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債券與租賃
應付債券
當一家公司需要一筆非常大的資金——比如要建一座工廠——向單獨一家銀行借全部金額可能並不現實。於是它可以把這筆借款拆成成千上萬份小而相同的份額,賣給眾多投資者。每一份就是一張債券:一份正式承諾,約定在未來某日向持有人支付一筆固定金額,並在此期間定期付息。從發行公司的帳上看,它欠所有這些債券持有人的總額,就是應付債券。
應付債券是一項長期負債,代表公司通過向投資者發行債券而借入的資金。一張債券會規定面值(到期償還的金額)、到期日(這筆償還何時到期)和票面利率(定期支付的利息,通常每年兩次)。例如,一筆 1,000,000、票面利率 5%、十年後到期的債券,使公司有義務在十年裡每年支付 50,000 利息,然後償還全部 1,000,000。投資者通常可以在到期前彼此買賣債券,但公司的義務由債券條款固定不變。
債券讓公司和政府能在長期限內向公眾借入巨額資金,成本往往低於銀行貸款,同時把放貸分散到眾多投資者身上。在資產負債表上,應付債券通常列在非流動負債之中,直到最後一年。債券的會計處理之所以有趣,是因為它們很少正好按面值發行——市場利率幾乎從不與票面利率精確吻合——這就帶來折價和溢價,將另行講解。
一家公司發行 500,000 的十年期債券,年票面利率 4%,每半年付息一次。它現在從投資者處收到現金,每六個月支付 10,000 利息(500,000 的 4%,分兩半),並在第十年末償還 500,000 的面值。
一張債券把定期的利息支付與到期時一次性償還面值結合在一起。
應付債券是債務,而非所有權——債券持有人是貸款人,必須先於股東得到償付,且沒有投票權;這與擁有公司一部分的股東不同。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