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险(财产与意外险)

残值与代位求偿(salvage and subrogation)

/ SAL-vij; sub-ruh-GAY-shun /

保险公司赔付一笔理赔之后,故事并不总是就此结束——有时钱会流回来。如果你的车报废了、保险公司按全值赔给了你,那辆撞坏的车现在归保险公司所有;把它当废铁或零件卖掉就能拿回一些现金。而如果损失是别人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去找那个人,追回它已经赔出去的钱。这两种把钱要回来的方式,就是残值(salvage)与代位求偿(subrogation)。

残值是保险公司在赔付全损后接管的受损财物变卖所得的回收——报废车的废铁价值、火灾仓库里未受损的存货。代位求偿是保险公司“接替”你的法律地位:既已赔付你的理赔,它就承继了你向有过错方起诉、并向其本人或其保险公司追偿的权利。如果你停着的车获赔 2 万元,而有过错司机的保险公司随后通过代位求偿偿还了 1.8 万元,那么保险公司的净成本只有 2000 元。两者都减少保险公司的最终损失,常被合在一起作为“回收”(recoveries)处理。

精算师在计量损失时,按扣除回收后的“净额”来记账,因为一笔理赔的真实成本是赔出去的钱减去要回来的钱。回收可能数额可观——尤其在车险里——而且它们带着自己的时滞到来,所以必须加以预测和提准备金,而不能等到发生时才入账。提醒:回收是不确定的(有过错方可能没保险或没钱,残值价格也会波动),所以把它们扣减得太激进会低估准备金;总额对净额的报告惯例必须前后一致地运用。

一辆送货面包车在另一名司机造成的车祸中报废。保险公司向车主赔付 2.5 万元,把残骸以 3000 元卖出(残值),并从有过错司机的保险公司追回 2.2 万元(代位求偿)。保险公司的净损失:25,000 − 3,000 − 22,000 = 0。

残值 = 变卖残骸;代位求偿 = 向有过错方追回。两者都降低净损失。

回收是不确定且延迟的,所以必须加以估计和提准备金,而不能想当然——一个没钱或没保险的有过错方可能永远赔不出。要分清数字是含还是扣除残值与代位求偿的;把两者混用会污染赔付率和准备金。

又称
salvagesubrogationrecoveriesS&S残值代位求偿追偿殘值代位求償追償